【唐鎮宇、郭美瑜、江慧珺╱台北報導】台大驚傳潑酸案,知情人士昨向《蘋果》透露,謝姓學生上月中因「遭親密關係伴侶家暴」而被通報,衛福部昨證實此案當時已由北市家暴中心列為高危險個案。北市家暴中心則指謝生曾被張嫌掐脖子;該中心介入輔導不到一個月,才剛為謝生擬安全計劃,包括兩人不單獨會面、協助張嫌就醫等,雙方都配合,未料發生憾事。 衛福部官員說,謝生上月中遭人弄傷脖子送醫,因而被通報北市家暴中心。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前年修法,增列「防恐怖情人條款」,包括未同居之親密伴侶,如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,都可使用《家暴法》保護。
父母見證下分手 衛福部說,進入家暴通報時,會由專業人員評估危險,滿分15分,通常8分以上會視為高危險個案,此案為7分,但北市評估後仍列高危險個案,社工、警察訪視密度加強。 北市家暴中心副主任陳彥竹則指,據被害人謝生自述,與加害人張嫌是情侶,兩人因情感爭執,張生掐他脖子致受傷,社工評估加害人已危及被害人生命,予謝生安全維護建議,因謝生想平和解決爭執,所以社工通報警方約制加害人張生。受理此案的北巿文山二分局家暴防治官曾訪談張嫌,也約束他不可再對謝生家暴。
北市家暴中心主任陳淑娟說,社工曾告知謝生可聲請保護令,但謝生不想激怒張嫌未聲請,因此為謝生擬定安全計劃,包括不得單獨見張嫌、在校行動應有人陪等,謝生接受並執行中。 衛福部官員說,安全計劃也包括建議分手時邀雙方父母在場,最後雙方也確是在父母在場情況下分手。
陳淑娟還說,張嫌有睡眠障礙及情緒問題,社工建議就醫並求助精神科,張嫌也配合;社工評估雙方情緒已緩和之際,不料竟發生不幸。 對方激動應速逃 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說,台灣青年在「愛情學分」上多不合格,因不少人進大學前被限制不准交男女朋友,一上大學卻常被催要談感情。被分手一方應認知「因誤會而認識,因了解而分開」非壞事,並找到抒發方式。 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葉啟斌則說,若談判要先察言觀色,勿觸對方地雷,且應規劃好衝突時離去路線,避免單獨前往;當對方講話聲變大、臉色鐵青時,應盡速離開。